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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旅游景点被砸事件,重庆旅游景点被砸事件视频

交换机 2024-12-30 11
重庆旅游景点被砸事件,重庆旅游景点被砸事件视频摘要: 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重庆旅游景点被砸事件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重庆旅游景点被砸事件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重庆一男童用篮球砸玻璃墙面...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重庆旅游景点被砸事件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重庆旅游景点被砸事件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重庆一男童用篮球砸玻璃墙面,下一秒玻璃掉落砸中孩子,究竟是谁的责任?

重庆一男童用篮球砸玻璃墙面,下一秒玻璃掉落砸中孩子,究竟是谁的责任

观点: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,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。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,摔伤,或者堆积物、墙面设置不当倒塌砸到顾客等。若受害人有过错的,可以适当减轻责任。如果商场能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,比如已经尽到危险告知、安全保障措施、发生事故后积极救助和报警等,那么商场就不须承担赔偿责任。

本案例中,商场落地镜竟然因为孩童篮球一击倒地,不得不说作为具有较大风险或危险因素的经营物品-落地镜实在太容易倒了,常识上判断应该是固定不牢固。根据受伤男孩(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)在非安全运动的场地拍打篮球,并故意击打商场设施(落地镜)导致受伤的过错情况,伤者一方应自担相应责任。

法律依据:

《民法典》(2021年1月1日起实施)第1198条第一款规定: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七条也规定: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,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:从事住宿、餐饮、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,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这里所谓“相应的赔偿责任”是指与安全保障义务人即商场的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旅游景点被砸事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重庆旅游景点被砸事件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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